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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的转型期该怎么发展

      

  网贷平台是一种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借款者提供一个借贷的平台,网贷平台受到很多大众用户的喜欢,随着网贷行业的火热,网贷平台越来越多,风险的控制一直是网贷行业最关注的问题。网贷行业的转型期该如何正确发展,需要通过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P2P平台扩张速度非常快。P2P平台的注册资本金、线下网点、高管数量、企业雇员、贷款规模等都正以每年翻几番的速度扩张。

第二,部分P2P平台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P2P平台虽然自我定义为信息中介,但相当部分的平台有垫付、风险备用金、担保等现象,甚至介入资金交易,成为某种程度上的信用中介。

第三,P2P平台行业模式差异较大。有的平台坚持纯线上模式,有些平台则线上线下并重;有的平台营收模式主要靠账户管理费,有的平台则实现收入多元化;有的平台坚持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平台则以抵押贷款为主,也有平台以和第三方机构合作为主;有的平台只在一个地方经营,有的平台经营范围则遍布全国。

第四,P2P平台有一定的风险集聚特征。从本次调查来看,很多P2P平台的贷款集中度较高。考虑到很多P2P平台事实上已经成为某种程度上的信用中介,如此高的贷款集中度,说明P2P平台的风险集聚度较高,一旦有较大规模的单一贷款损失,P2P平台的“风险准备金”,甚至净资本,都可能“爆仓”。

多管齐下促P2P行业健康发展

综合本次调查研究的结果,课题组提出以下监管建议:

第一,P2P监管应厘清平台的性质。P2P在国外开始运作时,仅仅是投资人和贷款者之间的信息中介,不介入资金交易,不承担信用风险。国内也有平台采用这种纯信息中介的模式。但是,从本次调查来看,我国的很多P2P平台都介入资金交易,并以各种方式为可能的贷款损失进行担保和拨备,从而超越了信息中介,至少在部分程度上成为信用中介。

对于两种性质、功能不同的平台,监管应区别对待。对于信息中介,监管的方向应是要求平台做好信息披露,而对于信用中介,应该参考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监管的要求也应比信息中介要更高。最后,两种类型的监管不能存在套利的空间。

第二,应降低P2P平台的贷款集中度。对贷款集中度监管的可能方案包括:或是对单一最大贷款设置一定的额度;或是参照银行单一客户贷款占比不得超过10%的规定,规定P2P平台给单个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余额不能超过该平台净资本的一定额度;或是对不同额度的贷款,设定不同的信息披露标准,大笔贷款要有更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

在未来网贷平台需要加强监管控制,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网贷平台。各大平台的风险性把握要越来越强,网贷行业的转型相信上对未来用户体验有一个很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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