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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池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

      

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河池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网为您带来的整理资讯。  

 

一、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时间: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职工信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或职工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单位注销登记  

 

办理时间: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表》;(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办理时间:缴存人因工作调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单位变动到新单位,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在河池辖区内工作调动的,办理同城转移手续;工作调动到河池辖区以外的,办理异地转移,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同城转移需要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审批表》;(3)工作调动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二)异地转移需要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表》;(3)工作调动相关证明或转入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异地转移,并将资金转账到转入地管理中心→转入地管理中心将资金登记到职工个人明细账 。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与启封  

 

政策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单位开具的封存或启封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单位账户集中封存与启封  

 

政策规定: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新接收单位,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1)单位出具的集中封存申请书;(2)《集中封存职工明细表》和《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审批表》;(3)法院、工商局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破产民事裁定书,解散证明;  (4)集中封存职工身份证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集中封存手续。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政策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代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内,由管理中心登记到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需要提供的材料:(1)汇缴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付款票据;(2)补缴提供单位出具的补缴申请书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审批表》。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汇缴、补缴手续→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缴存基数调整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不能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需要提供的材料:(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请书;(2)《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清册》;  (3)职工基数调整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到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八、调整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规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不能高于经批准的当地统一缴存比例,同一个单位缴存比例要一致,目前我市(含所辖各县、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7%,凡需要提高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一)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有经济能力,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当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核定后,专题报自治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批准。  

 

需要提供的材料:(1)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报告;(2)单位有经济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证明。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委会核定→自治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审批→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无具体时间规定,每年允许申报一次。  

 

(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但降低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需要提供的材料:(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报告;(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九、住房公积金对账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在每年6月30日结息,所结利息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金。结息后,管理中心将印制单位和职工对账单,并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到单位和职工个人,单位和职工核对无误后,到管理中心办理对账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1)单位对账单(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职工对账单三级明细(核对无误后,每页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管理中心结息并印制投递对账单→单位收到对账单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到管理中心进行对账→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加盖章业务专用章。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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