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都在“因地制宜”的变化调整,意在为用户提供最好的使用体验,那么2019年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何调整变化呢?其实小编觉得这些变化大家需要知道!
据小编了解,这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说白就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简单一点的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指购房贷款!那么2019年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何调整呢,究竟是额度上调还是下调了呢,我们下面来看!
(关于这点,小编要说明一下,因为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都有不一,可能有贷款额度上调的、也可能有下降的,所以并无准确规定,想知道具体详情还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准,我们下面就来看看几个城市的贷款额度政策调整)
1、泰州(降)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泰州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其中,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2、四川自贡(升)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提高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后与本地缴存职工相同。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为50万元,单职工为40万元;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为40万元,单职工为35万元。
3、西藏(升)
“我区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70万元提高到了9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不变,还是20年。”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具体贷款额度根据缴存职工月偿还能力、最长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