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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贷款支付培训费 成都青麦遭罚20万

      

  “保证就业”“工资4000——6000元”……多名大学生被成都青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麦公司)的承诺吸引,办理贷款支付高额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不仅工作没找到,还欠下数万元贷款(7月19日起,成都商报曾进行连续报道)。


  成都商报报道此事后,工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23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获悉,在工商部门的持续调查之后,近日,工商部门对成都青麦公司做出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人民币。


  成都商报记者在处罚决定上看到,成都青麦公司因使用“最高级”、“最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禁止情形的广告,受到罚款20万,并责令停止使用和发布上述广告的处罚。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目前,成都青麦公司已经交纳20万元的罚款。


  处罚


  成都青麦公司遭重罚20万


  7月19日,成都商报报道成都青麦公司一事后,工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经过前期大量的调查工作,7月底,工商部门对成都青麦公司正式立案调查。


  23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执法人员经过大量的调查,已确定成都青麦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对成都青麦公司做出了罚款20万元人民币的决定。


  据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出该决定的依据是:成都青麦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禁止情形。


  这名负责人介绍,成都青麦公司墙面悬挂有“网友票选支持率全国第一”、“2015年最具影响力职业教育机构”的用语,在公司发现四种关于培训内容的宣传广告册,其首页的右下角都有“中国最大互联网项目实训基地”、“中国最具有影响力教育集团”的用语。这些宣传用语都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8月17日,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成都青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和发布上述广告,并罚款2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青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上述处罚,并已交纳了罚款。


  现状


  办公地无人上班 培训基地召开内部会议 希望员工不受影响


  23日下午4点20分,成都商报记者来到成都青麦公司位于银石广场21楼的办公地,发现公司大门紧闭,无人上班。记者多次按公司门铃,均无人应答。


  下午5点,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天府四街长虹科技大厦的成都青麦培训基地,位于该基地14楼、15楼、16楼的基地内,除了16楼的几间教室还有少数学生上课外,其余教室均已没有学生上课。对于青麦被处罚的情况,多位学生表示暂未得知消息。


  在记者走访基地时,位于16楼的一间教室内,成都青麦负责人田女士也正好在为员工召开会议。会议的内容也跟青麦受到处罚的事情有关。在会议中,田女士向员工表示,希望事情不会对大家造成太大的影响。


  对于公司本次的事情,田女士称“这一次公司被认为不合法经营”,她举了多个例子,希望员工能够从本次事件中得到收获,“对于公司或许是一件负面的不好的事情,但对于个人来说不一定是。”


  23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多次拨打田女士的手机号码,均无人接听;成都商报记者拨通成都青麦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先生的电话,试图向他求证成都青麦公司被罚一事,对方表示“不清楚”,随即挂断了电话。


  事件回顾:


  7月11日


  在接到学员举报后,合江亭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上门调查成都青麦公司。执法人员进行了取证,并向该公司负责人发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次日到所上接受调查,但次日该公司无人前来接受调查。


  7月19日


  本报对成都青麦公司以“保证就业”、“工资4000-6000”为承诺,诱导学员办理高额贷款参加公司培训,但培训结束后不仅工作没找到,还倒欠数万元培训费一事,进行了报道。锦江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但该公司大门紧闭,拨打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执法人员只得让物管帮忙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并转交《询问通知书》,要求对方次日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但第二天该公司仍无人前来接受调查。


  7月20日


  本报报道后,成都青麦公司已经和部分学员达成协议,解决贷款事宜,一些学员也因此获得退费。


  7月22日


  成都青麦公司培训基地内,多名学员要求退费,一个在UID班学习27人的班中,就有25人放弃培训,要求公司退还培训费。


  7月26日


  在连续多次接到工商部门要求其上门接受调查的通知后,成都青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终于来到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接受调查。为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第三次来到成都青麦办公地上门调查。


  7月底


  工商部门正式对成都青麦公司立案调查。成都商报记者从多名学员处获知,青麦已与部分学员签订《培训补充协议》,该协议被学员称为“退款方案”。学员透露,该协议提出为学员解除之前的贷款合同,但学员仍需支付5000至17000元不等的“课时费”和“补贴费”。


  8月1日


  成都青麦事件不仅引发学员退费潮,也引起该公司内部员工的不满,一批员工先后离职。这些员工向成都商报记者反映了青麦存在的问题,包括合作企业造假、就业率虚构、“话术”诱导贷款以及虚构学员履历等。


  8月17日


  工商部门做出处罚决定,成都青麦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重罚20万元人民币,并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和发布上述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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