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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常见问题

      

  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有哪些优势?想必很多申请贷款的人都会关注此类问题,在这里,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组合贷款的常见问题。


  1.什么是组合贷款?

  所谓组合贷款,其实就是指“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模式,即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时,同时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2.用组合贷款买房有哪些好处?

  组合贷款的好处就是当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时,剩余部分可以用商业贷款来解决。这样比纯商业贷款买房更省钱。


  3.组合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在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按照银行商业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开发商为何不接受组合贷款?

  由于组合贷款手续繁琐,银行与公积金中心放款慢,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一般不会接受组合贷款。


  延伸阅读: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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