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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对方跑路了怎么办?

      

朋友之间借钱,你不还也就算了,居然还跑路了?出借人也是一脸懵逼。借款人跑了,是不是说你的钱就追不回来了呢?这时候,寻求法律帮助是最有保障的方法。

一、起诉借款人

  借款人跑路了,笔者建议出借人向借款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出借人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与借款人之前存在借贷关系,即便是找不到借款人,法院也是可以判决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二、起诉保证人
  借款人跑路了,出借人起诉了他,法院也判决了,但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笔者建议出借人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加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自然是要担责的;而提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担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三、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
  借款人跑路了,但是财产由其亲友代管,出借人要不回钱。若已年满两年,笔者建议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这样,就可以要求出借人的亲友,从他的财产中拿出钱来还上欠款。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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