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自2014年1月6日起,柜面不再受理偿还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业务。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目前尚未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签约手续的职工,尽量在11月底或12月初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还贷。
通知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6日起,在苏州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什么是“还贷委托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简称还贷委托提取,是还贷提取的另一种方式。其含义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直白一点的说,就是由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接把公积金打到你的还款账户,而不是你去提取公积金后,再去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