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
首页 >  贷款中心 >  贷款资讯 >  天津辟谣:公贷及组合贷不需交纳担保费

天津辟谣:公贷及组合贷不需交纳担保费

      

今天,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贷款担保费”发出声明:2015年年底,我市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正常受理、发放。据我中心向津房置业担保公司了解,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借款人不需交纳担保费。

 

此外,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精简手续,目前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不需要再提供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职工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按政策根据账户情况提取,如果还款金额大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分次提取直至足额。对于已将贷款结清的职工,可提取至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大于还款金额。

关注 卡宝宝 (ID:cardbaobao2021)公众号 ,获取更多放水资讯,学习更多提额秘方。


卡宝宝公众号 卡宝宝申卡
看过该文章的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