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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行诉*ST康得2亿贷款未还 受监管层关注

      

  近日,张家港行(002839.SZ)与*ST康得(002450.SZ)产生交集,因*ST康得子公司未归还公司1.98亿元贷款,公司将其一席当事人悉数告上法庭。


  张家港行作为全国首家由农信社改制的农商行,是目前规模最小的上市农商行,而张家港行的上市之路也曲折异常。2017年1月24日,公司结束了十年上市长跑,登陆深交所。张家港行在2014、2016年两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其中,监管层指出了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较大、不良贷款率增幅较大等情况。2015年,公司的不良贷款率从2013年的1.08%上升至1.96%。上市之后,张家港行的不良贷款率逐年改善,截止2018年末,张家港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47%。


  此次公司与康得新光电的诉讼案件结果是否将对张家港行近年逐步改善的不良贷款率造成影响,引发投资者关注。


  来自康得新的欠款

  6月3日,张家港行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公司就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ST康得、钟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公司于近期收到该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致信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回复称,银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资产风险分类要求,对贷款按分类标准。为严格把控贷款风险系数,银行于定期、不定期对信贷资产各项评价(监管)指标进行持续测算,并第一时间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在此前例行测算核查中,公司发现康得集团关联企业风险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将预警信号进行上报并启动风险应急措施,为此,出于风险缓释的考虑,同时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银行宣布该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贷款提前到期。


  2017年2月28日,公司与康得新光电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当日,公司依约向康得新光电发放2亿元贷款,贷款到期日为2019年9月13日。由于在合同履行期内,康得新光电按约归还了本金200万元,尚结欠剩余贷款本金1.98亿元。


  1月15日,*ST康得发布公告《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应于2019年1月15日兑付,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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