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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债权转让模式

      

  债券转让即借贷双方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采用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该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债权转让模式分为三种模式:普通债权转让模式、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专业放贷人模式。



  1、普通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出让人基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合同,获得债权,如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且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对买方享有债权。资金需求方将此等债权通过P2P平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投资人。P2P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

  2、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即P2P平台上的投资者将自己投资的未到期的债权产品转让给该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将债权变现。

  3、专业放贷人模式

  专业放贷人模式,即在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中多了一个专业放贷人的角色,专业放贷人通常是与P2P平台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专业放贷人介入原本由资金需求方直接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的关系中,先由专业放贷人受让资金需求方的债权(资金需求方退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随后通过P2P平 台将该等债权进行拆分包装后在平台上转让给不同的投资人。专业放贷人模式包括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和债权转让及回购两种情形,前一种是放贷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退出债权法律关系中,投资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后一种是放贷人承诺当债务人无法还本付息时回购标的债权,不退 出债权法律关系。



  这种模式争议很大:

  1、易形成资金池、虚假债权及重复转让问题

  这其中的债权人一般情况下是网贷平台的老总或高管或者是合作方,与平台都有关联关系,投资人不是直接将钱借给了借款人,而是购买的专业放款人的债权,容易形成资金池,且易出现虚假债权及债权重复转让等问题。

  2、形成杠杆,放大投资风险

  部分平台利用这种模式形成了杠杆,如借款人还款时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而平台对投资人是每月付息,到期还本付息,这样就会形成大量资金的沉淀,专业放款人就可能会拿代为收取和管理的资金进行再次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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