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之前借款五十万,现在还不上了,银行贷款催收说准备给我律师函,律师函是怎样的?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办
资深回答:
律师函大概这样:
XXX(对方公司名称):
贵公司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尚欠我公司货款共××××元,根据贵我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或约定),贵公司应在××年××月××日付清该款。
现贵公司已逾期××天仍未支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书后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公司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
否则,本公司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
故特此通知。
祝:
商祺!
XXXXXX公司
年月日
只能尽快还款,问人借来还吧。
延展回答:
信用卡欠款不还,银行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收到律师函,建议及时还款,以免被起诉。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跟银行沟通,还最低还款;或者20分之一每月;都是可以的;如果不可以就想办法跟周围的人借钱还,毕竟银行的钱是要还的,不能白用的;
开庭宣判是看你具体欠的多少了,如果你欠的少,全中国这么多人欠的坏债多的是,少你一个也不会怎么样;只是律师函和宣判是他们必走的流程。我公司有几个保安,之前办了两张5000块的,全套现然后把卡丢了回海南了,银行打电话到他家里他家里人说他死了,地址也是假的;就是这样银行也奈不了何;不过我们年青人不能做这些事情,如果你以后想个人信誉度好就要还钱,现在买房买车交水电费什么之类的都纳入个人的信誉系统,有了黑名单之后办事麻烦很多,要去了黑名单也要等7年一个周期,7年央行个人信用系统更新一次。7年后你还是重新的你。
最后说一句:兄弟,以后刷卡自己量力而行,毕竟银行是强势群体。希望你这次能很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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