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
首页 >  贷款中心 >  贷款资讯 >  贷款资讯标签页 >  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

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

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

       浏览:2301

卡宝宝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桂林为您带来的整理。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付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是哪些?  

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3、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方面的好处?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一是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免征个人所得税,是职工积累住房储金的一个途径。职工发生规定的住房消费支出时,可以提取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解决部分自筹资金来源;二是职工购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减轻职工还款压力;三是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职工的退休时可以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本息,用于养老。  

 

4、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有没计息?如何计息?  

答: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有计息,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按年结算,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

 

5、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存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见角进元,见分舍去。缴存基数核定后年度内保持不变,每一公积金汇缴年度调整一次。 

 

6、新员工入职后什么时候开始在新公司上住房公积金?  

答:员工转正后,人力资源部将为员工代办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一般在转正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

 

7、住房公积金扣个人所得税吗?  

答:住房公积金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8、住房公积金转移时有一段时间的断缴,需要补交吗?  

答:无需补交,且不影响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的办理。  

 

9、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和个人扣划住房公积金一般应与发工资同时进行。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为扣缴。国家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等于职工缴存额加单位缴存额。

 

10、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起止时间?  

答: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11、职工能开立多个公积金账户吗?如有多个账户该如何处理?  

答:不能,每个职工只能开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如有多个账户,需选择一个账户保留,其余账户存储余额全部转入保留账户进行合并。

 

12、住房公积金存折不慎遗失,应如何补办?  

答:本人提出书面遗失报告,经单位核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加盖单位公章,持身份证到承办银行补办。 

 

13、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为职工进行补缴?  

答:(1)单位因种种原因遗漏为某一个或某几个职工缴纳一个月或多个月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因种种原因未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欠缴单位分批补足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因错误缴存需补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14、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怎么办?  

答:因近两年连续亏损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