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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住房公积金

2015梅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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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梅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网为您带来的整理。  

 

梅州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离退休职工的  提供离退休证、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2、职工死亡的 提供死亡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或授权代办人身份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市级医院鉴定证书、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4、单位破产、转制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提供政府批准单位撤销转制文件、本人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证明、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书、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6、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件、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7、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干部异地购房的  提供家属户口证明、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首期购房发票、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8、职工调离本市的  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账户证明和工作调动证明、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