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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贷款

宁夏启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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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稳妥推进宁夏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日前,由人行银川中支制定的《宁夏“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转全区组织实施。

据人行银川中支副行长束华介绍,对此次新一轮“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主要是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方案》明确从今年1月起,历时两年稳步推进并完成试点工作。期间,将重点完成七方面工作任务。一是要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5个试点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试点创造基础条件;二是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三是探索适当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模式和方法,提高抵押物价值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四是完善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五是审慎探索抵押物处置机制;六是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七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方案》进一步明确,宁夏自治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银川中心支行,5个试点县将分别建立“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督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试点工作的配套制度,包括试点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抵押物价值评估办法、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合理运用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计算规则和激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按年度总结各成员单位和各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形成总结报告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和宁夏自治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