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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助质押贷款

兴业银行抵押贷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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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兴业银行抵押贷款概述

 

兴业银行抵押贷款是兴业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一类,兴业银行抵押贷款的产品主要有:个人质押贷款和个人自助质押贷款等。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本人名下的个人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个人保单权利、个人理财产品受益权、个人信托受益权以及个人贵金属等作为质物进行质押,从兴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按约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业务。

 

个人自助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兴业卡内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申请并通过兴业银行自助渠道获取一定金额人民币贷款的信用业务(目前自助渠道包括兴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二、兴业银行抵押贷款产品
 

1.【个人质押贷款】

 

☆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提供符合兴业银行要求的质物作质押; 

 

4、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用于质押的质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以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物的: 

借款人本人名下、在兴业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存单(折)和存本取息存款或兴业卡上未到期定期存款;与贷款经办行同城、兴业银行认可的“低风险银行”金融机构签发的未到期人民币定期存单。 

 

2、以凭证式国债作为质物的: 

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在兴业银行认购的凭证式国债。 

 

3、以保单权利作为质物的: 

由与兴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可随时退保、变现,质押时即可预见保险利益存在,即具有现金价值、属于储金性质或投资分红性质的保单。 

 

4、以理财产品受益权作为质物的: 

限于以借款人本人名下购买的、兴业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且质押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对应的协议未规定该本外币理财产品不得转让、质押等可能导致质押无效的情形。 

 

5、以信托受益权作为质物的: 

以借款人持有的、以兴业银行回购方式转出的信贷资产为主体发行或兴业银行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的信托产品的信托受益权。 

 

6、以个人贵金属作为质物的: 

借款人以其本人所有的、以托管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账户内的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流通的黄金作为质物,并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办理贵金属质押登记手续。 

 

凡已到期、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冻结、挂失或被依法止付的质物不得作为质押品。 

 

☆贷款额度: 

 

1、个人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质押率如下: 

 

(1)同一币种的存单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 

 

(2)不同币种的存单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0%。 

 

2、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债券质押价值的90%; 

 

3、保单质押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由保险公司确认的保单现金价值的90%; 

 

4、以保本型理财产品办理个人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本币理财产品最高质押率为90%,外币理财产品最高质押率为80%;对于非保本型本币理财产品,根据产品的风险级别等因素确定是否可办理质押及其最高质押率。 

 

5、个人信托受益权质押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信托受益权凭证本金金额的60%。 

 

6、以黄金作为质押物的贵金属质押贷款业务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贵金属质押市值的80%。 

 

质物与贷款为不同币种的,质押率按业务交易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现汇(现钞)买入价折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最长不得超过质物到期日。若以多张质物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以兴业银行签发的存单作质押,贷款到期日可以跨越存单到期日,但贷款期间定期存单到期,必须自动转存。 

 

☆贷款利率: 

个人质押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并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申请资料: 

 

1、《兴业银行个人质押借款申请表》; 

 

2、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证明材料; 

 

3、拟设定质押的质物(协议)原件或正本; 

 

4、贷款用途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2.【个人自助质押贷款】

 

☆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

 

2、以借款人本人持有的兴业卡内符合兴业银行要求的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作为质物。

 

3、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以定期存款作质押的个人自助质押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贷款金额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质押物币种为人民币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质押物币种为外币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0%。具体贷款额度以兴业银行在业务办理渠道提示的信息为准。
 

2、贷款期限长于一日不超过一年且不得展期,贷款放款当日不得进行提前还款,同时不得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日或有效期(定期存款设有自动转存的除外)。

 

3、具体贷款执行利率以兴业银行在业务办理渠道提示的信息为准。

 

☆贷款偿还方式:

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

 

☆业务流程:

1、签约开通自助质押贷款功能;

借款人可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功能开通申请,签订《兴业银行个人自助质押贷款协议书》;借款人也可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限本行电子证书客户)或手机银行渠道登录个人账户后签订《兴业银行个人自助质押贷款协议书》电子协议,自助开通业务功能。

 

2、借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申请贷款并放款;

 

3、贷款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