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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11月实行公积金新政,借款人可申请“冲还贷”业务

      

  10月22日,宿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1+X线上新闻发布厅宣布新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新政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会上表示,调整公积金提取还贷部分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解决群众需求”。
  内容表示新增“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规定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节余资金直接冲抵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不包括商业按揭房贷的部分)。
  具体来看,申请的条件为,该市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包括已办理按月抵扣业务的缴存人,且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账户在保留当前月缴额6倍金额,同时要保证贷款为非预期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该业务规定申办次数,符合条件的用户每年仅有一次申请办理使用公积金账户节余资金直接冲减公积金贷款余额业务的机会。
  有意向申办该业务的用户,需直接到贷款办理网点提出并办理,而并非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路径申请。暂时还未开通线上申办的渠道。


  另外,温馨提示。
  若是有意向办理该对冲业务的用户已办理“按月抵扣”或“缩短年限”业务,需及时关注冲抵后贷款月还款额具体金额,防止因每月缴存额不足以偿还月还款额而造成贷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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