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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易拍”再次曝光误导消费者及虚假宣传 品牌信用堪忧

      

  3.15晚会曝光“车易拍”误导消费者及虚假宣传品牌信用堪忧

  据小编了解,8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违反新《广告法》的10大典型案件。车易拍又一次被点名曝光。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报中说,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案件集中查办工作,继续加强对重点案件查办的调度指挥,进一步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处罚力度,推动了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加快实现好转,广告市场环境得到显著净化。

  10大广告违法案例之首就是 “车易拍”违法广告案。

  通报说,当事人在自设网站上使用了“全国快速拍卖,速度快,无差价”和“高价放心卖,透明成交快”等广告宣传用语。经查,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价格不透明、竞拍流程不透明、买卖双方具有多个操作端、卖方收到的车款低于买家支付的购车总款项等问题,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均未对消费者进行明示,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北京市工商机关于2016年6月对该虚假广告处罚款200万元。

  而在此前的2016年7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工商稽查系统的立案以及查处情况,及8件典型违法案例,其中被3.15晚会曝光的“车易拍”网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和虚假宣传,被处以200万元的处罚。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巅峰科技有限公司在车易拍网站上设置使用了“全国快速拍卖,速度快,无差价”和“高价放心卖,透明成交快”的宣传用语。

  针对宣传用语中的“透明”内容,经查证与实际明显不符,存在价格不透明、竞拍流程不透明及买卖双方具有多个操作端的问题,均未在网站上对消费者进行明示。

  另外,针对宣传用语中的“无差价”内容,经查也与实际不符。实际买家支付的总款项被扣除平台服务费后支付给卖方的车款,与买家支付的总款项不一致,也存在卖方收到的车款低于买家支付的购车总款项的情况,存在差价。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巅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巅峰公司的违法行为影响面广、性质恶劣,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朝阳工商分局依据上述法律,于2016年6月20日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万元的高限行政处罚。

  此外,该公司还有一个情况鲜为人知。据逸天信用管理公司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巅峰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正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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