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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真的能让小贷公司焕发第二春吗?

      

2017年2月23日讯:《银监会拟定网络小贷指导意见 牌照发放或收紧》消息曝出,引起了圈内人士的广泛热议。在报道中提到:监管层希望在上述全国性意见没有出台之前,各地方政府在审批网络小贷牌照时能够慎重,以避免形成新一轮的监管套利。

网络小额贷款已经有了一定规模和趋势,也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体系和产品。比如说我们熟悉的:蚂蚁花呗、蚂蚁借呗、京东白条等等。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把大数据融入到了互联网借贷上。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而是信息发展、社会发展的趋势。既然网络上能理财、能赚钱,那么网上也应该能借钱、能融资。然而,大家要分清,此次政策针对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而不是P2P(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也不是消费金融,更不是电商。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是地方金融办批准、省政府批准,银监会、央行登记在册的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小贷公司的设立是受到审批、监管。属于“类金融”机构。有金融的功能,但是你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今天,就跟大家一起分析一下,如果让小贷公司网络化,能否焕发小贷公司的第二春呢?能否让更多真正有借款需求的人、企业真正的享受到服务呢?

 

一、小贷公司的前世今生

说起小贷公司,还是很有感情的。记得那是2012年的时候,在小贷公司任职。转眼间四年过去了,小贷公司也已经今非昔比。但是我觉得,那段小贷公司的经历对我以后在风控在互金道路上的成长,还是很有帮助的。

其实早在2008年,我们国家有批准“地方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文件。允许地方性设立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个人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讲,小贷公司的设立是要打破银行垄断。服务于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融资体系中。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小贷公司的构成性质、开展业务范围、设立前景。

1、小贷公司的构成性质:

小贷公司一开始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股东构成主要是以“以大企业做为最大股东发起,其他企业作为投资股东、个人作为小投资股东。”也就是说,小贷公司构成的主体是很多的企业在一起,一块出钱咱们成立。

大股东一般是在当地,乃至全国较为有实力的企业。这一点区别于我们常见的放贷公司。一般放贷公司都是几个自然人做股东,自己出点钱就开始往外放。这些公司其实是属于“非监管”范畴,不受到金融办监管,完全属于民间借贷行为。

小贷公司的股东在发起设立之前要经过区、市金融办递交申请书,所在地金融办进行筛选,复审之后取得金融办的批准文件,然后向工商局依法去办理登记。最后,在办理完登记营业开张之际再去当地公安、银监部门报送。

所以,小贷公司从设立之初就是受到监管,并不是随便就能去工商核名登记就能开张营业。

既然是由金融办监管,小贷公司的业务属性也有严格规范。

首先,小贷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是,小贷公司不能去社会上吸老百姓的钱。第二层意思就是,既然不能吸储,只能是自有资金放款。其次,小贷公司开展的业务对象,坚持农业、小微客户提供贷款服务。说白了就是大的你也别玩,针对于小微企业来做业务。最后,小贷公司坚持“小额,分散”的放款原则。小额的定义其实很模糊,从银行定义来看小于100万的都叫小额业务。监管部门也对小贷公司单笔放款额度、放款笔数做出了限制:单笔放款额度不超过注册资金的10%。也就是说,你1000万的注册资金,最大一比业务不得超过100万。

2、小贷公司开展业务范围

我们现在看到网络小贷需要牌照化,之前小贷公司都是以物理场所为基础开展业务。其中包括:贷款、风控、贷后管理等。从金融办监管政策上来讲,开展业务范围是受限制的:小贷公司所注册地区的业务量80%,剩余20%面向全市。所以,很多小贷公司的名称是某某市某某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本区开展80%的业务。在本市开展20%的业务。

所以,网络小贷牌照慎重颁发,就有了这么一条: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层已经注意到最近有地方以互联网的名义批设了一些互联网小贷或者网络小贷公司。与传统的小贷公司相比,互联网小贷或网络小贷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已经超过了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职责。

业务做到全省、全国。就不是地方金融办能够控制的,业务的属性、风险、是否存在套利利息都是问题。这也是收紧牌照的出发点之一。

3、小贷公司的设立前景

记得在2012年的时候,国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小贷公司做大、做强。为将来试点“影子银行”、“村镇银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然后,所有小贷公司的业务打破了地域的局限性,开始纷纷扩张。有的小贷公司甚至全省或者在省内大城市开设分支公司。因为小贷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对外放款,为了扩大业务,很多小贷公司纷纷增资,或者吸引更有影响力的企业作为自己的大股东。在当时,成为“村镇银行”是每个小贷公司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到2013年,很多小贷公司的规模已经做大做强,有的小贷公司开始进行资本运作。纷纷成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上“新三板”,让更多的投资人看到自己。结果在2016年年初,新三板类金融企业一概不准进入。已经进入的寥寥无几,正在准备的也纷纷关闭,不允许在“上新三板”。所以,小贷公司资本运作方式一下子跌入到了低谷。

不仅如此,随着经济下行,传统行业的疲软,小贷公司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和风险。认为,近年来小贷公司暴露的问题是监管决定收紧“网络小贷牌照”最根本的原因。

二、小贷公司的现状问题

一个行业有初创期、发展期、高峰期、低谷期。从高峰期到低谷期也许只有短短的一天就能达到。而小贷公司现在是处于一个低谷期,有二大主要问题困扰小贷公司的发展,如果不解决这二大问题,网络小贷始终难以落地。

问题1:坏账太多

绝对不遮遮掩掩,坏账已经成为制约小贷公司业务的主要问题。说的重一点,坏账的多少已经成为小贷公司生死存亡的要素。其实,不光是小贷公司,传统银行、互联网金融、P2P、消费金融、众筹等,但凡和借贷能扯上关系的企业,哪个坏账都不少。

在这里说个题外话,有的P2P公司号称自己“0逾期”,“没坏账”。反正大叔是不信,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怎么可能呢?金融风险的难题让P2P给解决了?没坏账的P2P公司可以申请一下“诺贝尔经济学奖”,准能获奖,因为您让借贷工具、信用工具变得没有风险。

有坏账,不可怕,也不用去掩饰。坏账虽然如洪水猛兽,只要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或者有完整的贷后管理体系,还是能减少风险的爆发。最要命的是,你明明有坏账,还捂着不让说,等哪天捂不住了,就是你关门跑路的那一天。

现阶段,信用缺失,加之实体经济下行。小贷公司很多借款人都是以信用借款或者抵押借款为主。虽然额度不大,较为分散。但是整体的违约率偏高。外加小贷公司贷款也不上征信,借款人还款意识淡薄等综合因素。造成了小贷公司违约高、坏账频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小贷公司平均的坏账率已经超过10%以上。风险相对较大。尤其是前些年地区风险集中爆发,这更让以本地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直接关门。因为整个地区塌陷,都不还款。很多地区的小贷公司在2015年初就纷纷停业,有的甚至直接全员催收。

问题2:融资渠道被“封锁”

刚刚我们提到小贷公司新三板上市的问题已经被监管部门叫停。然而这并不是主要的融资渠道被“封锁”的问题。

开篇我们提到了小贷公司不得吸收存款,只能以自有资金放款的监管规定。虽然不能吸收存款,但是自己要做大做强,光指望那点自有资金是远远不够的。怎么办?我做应收账款转让。

小贷收益权就这样诞生了。

在早起的文章里说明了小贷收益权是什么的问题。今天不在多说,要提醒大家的是,小贷收益权是属于一种类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这下大家明白了吧,网贷监管细则“十三条”红线中就表明:禁止P2P发型任何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下好了,小贷收益权卖不出去了,小贷公司也无法转让自己的应收账款。

然而让小编觉得最重要的是,现在就算是允许转让小贷公司收益权,也没有平台或者通道愿意让小贷公司去做。因为坏账太高。这不叫收益权转让了,倒是成为了不良资产转让,投资人都成了“接盘侠”。

这两点目前是制约小贷公司发展的主要原因。其实“坏账偏高”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所以,监管收紧的态度是让小贷公司进一步释放风险。而且,监管部门也在论证互联网+小贷公司=?的问题。互联网能给小贷公司带来第二春吗?

三、网络+小贷还有哪些问题要落实?

有四个问题需要落实。

第一、业务多元化后,风险是否可控?网络小贷通过互联网来开展业务,寻找借款人。突破了地域的界限,能在网上快速的找到有需求的人。但是毕竟在网上传播速度快,一旦业务大面积的聚集,也会让潜在的违约风险大面积的聚集。风险是否可控的问题在一次摆在桌面上。现在小贷公司的坏账已经很多,如果打开互联网业务端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盘活存量,稀释风险。但是也是属于饮鸩止渴,无法从源头上把控坏账风险。

第二、坏账如何处置?现阶段的坏账已经尾大不掉。如果坏账不能有效的进行处理,小贷公司带着一个沉重的包袱在互联网开展业务,也很难于有所作为。向刚才说到的在互联网上引来的业务也发生了大面积坏账,如何处理?这样层层累加的不良、逾期早晚会压垮小贷公司。有人提出问题了,能否借助互联网来处理坏账?这个问题也值得研究,坏账的处理是一个真实的处理过程。也就是说最终要有人去买这笔坏账(形成挂牌后摘牌)。现在很多金融机构处理坏账,不管是走通道还是用互联网都是让坏账出表,转一圈后,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在回到表内。这不是真实的处理坏账,倒像是一种转移坏账。所以,坏账的最终处理,也是一个亟待落实的问题。

第三、大数据风控能否应用。在之前表达过,大数据风控属于一种寡头垄断。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人员、成熟的业务模式才能构架起大数据风控。现存的小贷公司是否有能力构架和运用大数据风控还是一个未知数。毕竟网络小贷的借款人不一定在本地,提供的申请材料也可能造假,如果小贷公司还依赖于线下风控,则无法开展网络小贷业务,风控倒成了摆设。不仅仅是大数据风控,征信系统、贷后管理系统是否完善?有没有信息验证和交叉检验的平台?也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问题。

第四、未来是否可以进行小范围试点?就和小贷公司成立初期那样,未来可否在某个地区,某个城市先试点网络小贷公司。给当地具备风控技术、有着成熟业务的小贷公司先颁布一部分牌照。我们都知道P2P严管是因为“野蛮生长”,一夜之间全国范围内铺开,造成了很多不法之徒趁机圈钱、跑路。那么可不可以先试点,在论证,再全国性选择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颁发牌照?

在上海、杭州地区,其实有很多的小贷公司具备了网络化运营的手段和资源。不妨先让他们试试,让他们经历一下市场的考验。监管层的收紧牌照固然是对的,但是一棍子都打死也不符合市场趋势化和市场前景。肥皂大叔建议,可以放开一两个地区先试一试,问题和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果可行,在推出。

最后,总结一下,不管是P2P还是网络小贷,都是属于互联网金融大家族的成员。在某种程度上讲,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服务于有真实需要资金的人或小微企业。诚然,P2P的服务对象还有投资人,小贷公司主要服务对象是融资人。这二者其实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愿。谁都想让行业好,哪个企业也想迅速的融资。在服务于民的行业中,风险把控固然重如泰山。但是,也不要让创新完全的禁锢与风险中。因为这个时代需要这样的形式存在,这就是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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