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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指南

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日期:2021-03-08 18:53:11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那么,企业银行贷款流程是什么?


  根据贷款新规和商业银行实践,下面归纳梳理了企业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一般流程。各家商业银行的各类贷款操作流程大同小异。


  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贷款合同签订、放款与支付、贷后管理六个阶段。


  (一)贷款受理与调查阶段

  本阶段主要工作程序包括:企业申请→基本条件审查→银行受理→尽职调查四个步骤。


  1.企业申请

  企业申请银行贷款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填写贷款申请书,陈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融资需求、筹资方案、贷款运用效应分析、填列借款用途、请求贷款品种、额度、期限、用款计划、还款来源、担保条件等。


  2.银行受理和贷款条件审查

  银行前台根据企业申请,初查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确定受理后,要求企业按调查材料清单提供审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检合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个人信息;

  (3)前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权益变动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当年最近一个季末财务报表;

  (4)对外担保清单和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贷款情况;

  (5)税务登记书和年检合格的证明,近两年纳税资料;

  (6)本行开户资料,董事会成员、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

  (7)公司章程;如为三资企业,提交商务部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有关批复文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的,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9)集团企业授权法人企业,提交上级单位的借款授权书;

  (10)股份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11)企业明销货记录,年度和近年营运计划及现金流量预测;

  (12)经营务需要业资质或特许审批的,取得资质认证或合法有效批准文件;

  (13)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环保核查等证件和年审证明;

  (14)申请固定资产等投资项日货数,需按投融资管理法规,提交相关核准文件、项目评价文件、可行性研究等。


  3.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首先查验企业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报表是否齐备、真实符合要求。然后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核查,内部评级和往来业务核查、征信记录核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决策和内控机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历、品行、诚信意识;企业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市场地位、生产和技术特征、品牌形象;企业发展规划、投融资计划、融资结构及其对申请贷款的影响;企业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企业的行业和产业背景、周期波动、国家政策、同业竟争态势等。

  (2)财务状况:企业财务评价相关指标的核实,应收账款、往来账款在产品、存货等科目确认;成本核算、折旧摊销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债务融资情况;贷款具体用途及相关交易对手资金占用情况;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投资受益和营业外收入,还款计划及其来源情况。

  (3)担保情况:企业提供有第二还款来源的,核实担保方式。抵押(质押)担保的担保品品名、法定权属、估值依据、可变现性;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资格、能力等情况。


  (二)风险评价阶段

  银行前台部门完成调查后,提交中台风险控制线进行风险评价。本阶段主要工作程序是,企业内部信用评级→授信额度核定。


  1.内部信用评级

  (1)查询全国征信系统,核查企业获得他行授信、贷款、履约情况和信用评级情况;

  (2)根据内部评级办法,对未评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申请贷款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已有内部评级的企业,结合原有贷款风路评级,前台尽职调查报告分析企业信用动态,必要时进行资料核实,补充调查,进行信用等级复评;

  (3)根据查询和内部评级结果,提交内部测评报告,分析揭示借款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凤险、市场风险等,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2.授信额度复核

  (1)首次申请贷款企业需同时申请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管理部门依据内部评级结果和对企业综合评价,提出对企业授信安排;

  (2)已获得授信额度的企业,查询其综合授信、分项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授信余额可否容纳申请贷款。企业申请调整分项授信的,按规定原则和条件提出调整安排。


  (三)贷款审批阶段

  中台风险评价完成后,连同前台尽职调查,三方分别将调查报高和企业申请材料,风险评价和授信安排报告移送后台信贷审查部门,提交贷款审批。本阶段主要工作程序包括贷款综合审查→提交贷审会审批→专职审批人签批→通知执行。


  1.贷款综合审查

  按照贷审分离原则,信贷审查部门独立对企业申请贷款进行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审查以下内容:

  (1)基本要素审查。借款企业及担保人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备、真实、符合规定条件。

  (2)主体资格审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主体资格、产权关系是否明晰,限信用记录是否良好,偿债能力是否充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有无禁止、限制、暂缓授信的不良记录。

  (3)信贷政策审查。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贷款额度、期限、支付、利率是否符合本行业务规则。

  (4)信贷风险审查。信贷业务内部运作程序、分析评价是否合规合格,内部信用评级、授信评价与贷款调查结论是否一致,风险是否控制在本行可接受范围之内。担保措施是否落实。

  后台审查部门审查通过后,形成贷款审查报告,提出审查结论和有关问题的限制性条款。


  2.提交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

  贷审会是集中风控、经营两条线,以及法律、财务和金融分析各路专家,承担授信业务集中会审的辅助决策机构。经过会审评议,最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同意、不同意或复议的审批意见。

  贷审会议表决“同意”的经常会附带若干限制条件;议决“复议”的般指需要补充调查、厘清疑问后重新上会审查的项目。


  3.专职审批人签批

  贷审会审批意见依据授权体系,贷款超过本级行授权范围的报上级行审批;属于本级行授权范围内的,报专职审批人(或主管行长)终审签批。


  4.通知执行

  贷款最终审批通过后,正式行文通知各有关单位执行。


  (四)合同签订阶段

  贷款审批生效后,执行业务返回经营前台。由前台通知企业,进入合同签订阶段。本阶段工作程序包括落实贷前条件→签订借款合同→信贷登记三个步骤。


  1.落实贷前条件

  (1)贷审会审批意见有附加条件的,应与企业积极协商,取得一致。需由企业先行落实的,应在签订合同前办理完毕。

  (2)按照贷款新规,企业使用贷款需制订用款计划、提交设备、原辅材料、工程承包等主要交易对手名单、交易合同等,供银行监督支付。


  2.约定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约定,包括企业交易完成确认,如交验发票、发运单号、入库单等;

  (2)支付方式约定,一般区别企业信用等级,信用优良(比如A级以上)的可采取自主支付;信用等级一般(比如BBB级以下,或首次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单笔付款限额以上的采取委托支付。


  3.约定支付方式变更和触发条件,触发条件包括:

  (1)利用自主支付挪用贷款用于炒股、炒房等风险投资,以及其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以虚假交易和凭证,或化整为零方式支付,逃避监督的;

  (3)原有营运资金不正常减少,或突破约定的其他财务指标的;

  (4)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5)未遵守承诺事项或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情形的。

  发生以上情形之一时,银行有权决定全部贷款实行委托支付,直至停发贷款。


  (五)签订合同


  1.企业与银行正式签订借款合同。采用本行格式交本,填写贷款币种、核定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等要素,经过审核、签署程序完成签订。


  2.企业在借款合同中需就本笔贷款作如下承诺:

  (1)向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配合银行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银行同意;

  (4)银行有权根据企业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企业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银行等。


  3.落实担保条件。采取质押担保的,取得质押权人合法手续,办理质押品封存或登记锁定;采取不动产等抵押担保的,取得他项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采取保证担保的,取得担保人出具保函,或与借款企业、担保人三方签订协议。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本阶段工作程序包括贷款发放→登记台账→监督支付三个步骤。


  1.贷款发放

  (1)银行前台确认贷款全部法律文件齐备、企业满足贷前条件和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后,填写授信业务报告单,贷款指标通知单,分送风险管理、授信管理和计财、会计等部门。

  (2)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提款、转存手续,划入企业在本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至此贷款全部流程完结,转入贷后管理程序。


  2.登录企业(和担保人)并上传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3.监督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监督贷款资金使用

  (1)企业提款属于委托支付的,银行专职人员根据企业支付申请,核对支付对象、金额等信息与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后,将贷款资金通过企业账户直接支付给交易对象。

  (2)属于企业自主支付的,企业需按借款合同约定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银行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七)贷后管理阶段

  货后管理包括货款跟踪监测和服务→货款回收→货款展期→不良资产处置等程序。


  1.跟踪监测

  (1)货款支付过程中,企业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下滑、贷款使用出现异常的,银行应与企业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供,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2)在整个贷款期内,连续监测、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情况,发现问题主动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帮助企业信用处于良好状态。

  (3)如果发现企业偿债能力不够充足,必要时与企业协商签订账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

  (4)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通过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各类信息。

  (5)企业经营状况、财务及资金流向发生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提前收贷。


  2.贷款到期回收

  贷款期限截止日前,银行提前15天向企业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提示企业归还贷款。贷款到期时,通知企业会同本行会计部门办理还本付息手续;

  根据结清手续,登录企业和担保人(证)、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协助企业办理撤销担保登记手续,解除质押、抵押,退还质押、抵押物权利凭证。


  3.不良贷款处置

  (1)到期未能按期回收形成不良贷款的,银行将根据风险分类,移交资产保全部门进行专门管理,制订清收处置方案。因暂时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归还的,与企业协商通过债务重组,或通过第二还款来源清收。

  (2)不良贷款确定为损失的,银行内部按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对债务人依法继续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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