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条件
宁波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宁波银行认可的有效质押物作质押,从宁波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宁波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时未超过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职业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5. 资信状况良好;
6. 提供宁波银行认可的有效质押物;
7. 符合宁波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宁波银行个人质押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及房产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上为夫妻双方的证件。
2、还款来源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原件(附银行对账单)、其他收入证明等)
3、有效的房产证原件(一套房产抵押70平方米以上、两套及以上房产抵押单套55平方米以上、复印件两份),借款人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岁,抵押人贷款到期日不超过70岁。
4、如不能接受银行评估价格可提供评估报告或能证明房产价值的证明(购房发票等)
5、贷款用途如是经营的,借款人须为同工商注册一致的经济实体投资人即借款人范围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合伙除外)等,且借款人对经济实体具有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意借款的股东会决议。近3个月企业银行流水对账单或财务报表,商品购销、劳务、施工合同。纳税证明。
6、贷款用途用于消费的需提供消费证明,如装修、购车、大宗耐用消费品合同或发票等。
7、贷款用途用于购房的,如购一手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所购楼盘五证复印件;如用于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所购二手房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房屋过户后,提供房屋过户手续复印件、过户后房本复印件。以上均需提供首付款证明,(首套30%、二套60%)。
8、其他需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