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条件
北京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指个人购房者以真实交易的二手房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首付款以外的购房款,再由个人购房者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该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0年,最高贷款金额可达房产价值的70%,商用房按揭贷款最高贷款金额可达房产价值的50%。
北京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条件
(1)银行对于个人征信的要求:连续3次累计6次银行将不受理贷款业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信用良好,无未结清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所购房产全额抵押给北京银行经办机构;
(5)提供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
(6)交纳的首付款比例符合北京银行规定;
(7)贷款期限的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最终到期日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有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年龄较小者为基准计算贷款期限。
申请北京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可向北京银行索取);
(2)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3)已婚人士的婚姻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4)房屋权属证明;
(5)收入证明;经办机构调查人应结合借款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岗位及所在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评估收入证明的可信度;
(6)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
(7)合法有效的买卖双方交易的首付款凭证;
(8)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提供权属证明文件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必要时应提供北京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资产评估报告;
(9)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0)由银行认可的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应出具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等;
(11)遇交易房屋出租,贷款前需将房产交易及抵押贷款事宜告知承租人,并与承租人签署《关于抵押物租赁事项的三方协议》(可向银行索取);
(12)银行合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