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保通信用社贷款条件(适用对象:工商户、中小企业)
一、联保通介绍
联保通贷款:
(一)信用共同体联保贷款。指农村信用社对信用共同体中的产业经营户发放的,并由产业经营户之间联保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信用共同体按客户对象分为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企业信用共同体贷款。联保共同体一般由3-5户产业经营户组成。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共同出资设立联保风险基金,联保风险基金以联保组成员各自名义存入农信社,由农信社专户管理,严禁与其他账户混用,未经农信社同意各联保成员不得动用;每户缴纳的联保风险基金应不低于各自授信额度的12.5%,联保组全体成员总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设立风险基金总额的5倍。
(二)商户和小企业联保贷款。辖内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和工商户户按照“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组建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协议,农信社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生产经营等综合情况,提供合理授信,在有效期限内,小企业和工商户可以循环使用。
二、产品特色
实行循环用信制度。允许产业经营户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按照“余额控制、循环使用、随用随贷、到期清偿”原则用信。
三、借款人条件
1.工商户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以自购商铺为固定经营场所,或虽无自有商铺但与有关业主形成了稳固的长期租赁关系的商户;
(2)未涉及经济纠纷,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从事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或结算账户),资源接受农村信用社监督,能够如实向农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活动情况;
(6)持有合法有效贷款卡。
2.企业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之间相互了解信任、规模实力相当;
(3)企业具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财务核算基础;
(4)产权明晰,已开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经济效益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偿债能力较强;
(5)企业及股东、高层管理人员近3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重合同、讲诚信、有良好的商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7)原则上在所辖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结算账户);
(8)持有合法有效贷款卡;
(9)从事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特殊行业的应有特殊行业许可证。
四、适用对象
工商户、中小企业。
五、贷款流程
1.信用共同体组建;
2.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的评级授信;
3.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用信时,应凭《信用共同体贷款最高额授信协议书》及农信社要求的有关手续办理,办理前应根据联保承诺书、最高额授信协议书内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4.贷款发放。
六、贷款期限、利率
1.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贷款期限应根据产业经营户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最长不超过授信期限。
2.对信用共同体产业经营户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授信期间科根据产业经营户的还本付息情况对贷款利率动态调整。